重要通知|美国进口关税政策调整
编辑:康瑞通内容团队时间:2026-07-31
康瑞通说明2026年7月美国新增301关税、在途货物过渡条件及美国订单安排。具体税负与豁免须结合HTSUS税号、原产地和申报时间核实。

尊敬的各位客户、合作伙伴:
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康瑞通(CORITON)的信任与鼎力支持!
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(USTR)官方最新公告,美国《1974年贸易法》第122条项下10%临时进口附加税,已于美国东部时间2026年7月24日正式到期。同步生效全新301条款关税政策,具体调整内容及我司业务安排公示如下:
自美国东部时间2026年7月24日00:01起,美国对包含中国大陆在内的相关经济体实施全新301条款附加关税。除美国官方明确列明的豁免产品外,中国大陆原产货物统一适用12.5%新增301条款附加关税。
本次政策调整仅针对美国进口市场,我司出口欧洲、西班牙及其他非美国市场的所有业务,关税标准、贸易安排、交付规则均保持不变,不受本次调整影响。
一、在途货物过渡政策(可豁免新增关税)
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在途货物,可适用过渡期政策,免征12.5%新增301条款附加关税:
1. 美国东部时间2026年7月24日00:01前,已在装运港完成装船,且通过最终运输方式正式处于运输途中;
2. 美国东部时间2026年7月28日00:01前,完成美国进口消费申报,或从保税仓库提取用于消费。
未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货物,将严格执行全新12.5%关税标准。请各位客户、美国进口商及货运代理及时核对货物装船时间、进口申报进度,规避额外关税成本。
特别说明:符合过渡期要求的货物可豁免本次新增关税,但货物最终缴纳税费,仍以产品HTSUS美国协调关税税号、原产地、进口申报时间,以及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(CBP)最终审核结果为准。
二、新关税政策执行标准
针对2026年7月24日00:01(美东时间)后新订舱、新出货、销往美国市场的中国大陆原产产品:
1. 除美国官方公示豁免产品外,我司将统一按照12.5% 301条款新增附加关税开展报价、成本测算与订单核算;
2. 经我司全面初步核查,目前康瑞通全系医疗器械产品无适用豁免政策的品类,后续美国订单将全部按新关税标准执行;
3. 建议美国进口商在报关申报前,联合专业报关行、关务顾问再次核对产品税号及关税适用标准,确保通关合规。
三、非美国市场业务说明
本次美国关税政策调整为区域性政策,不涉及全球其他市场。
我司出口欧洲、西班牙及所有非美国地区的订单,关税成本、贸易条款、交付标准、合作模式维持原有不变,业务正常稳定开展。
康瑞通(CORITON)将持续实时跟进美国贸易关税政策动态,第一时间向各位客户、合作伙伴同步最新政策变动,全力做好订单协调、风险管控工作,保障各项业务平稳有序推进。
再次感谢各位的理解、支持与携手同行!
康瑞通(CORITON)
2026年7月
官方来源与适用说明
本通知保留2026年7月31日的原始发布日期,描述当时政策与公司业务安排。政策来源核验日期:2026年10月26日;网站编辑复核:康瑞通内容团队。新增附加税不等于产品全部进口税负;具体HTSUS税号、豁免与申报条件由进口商和报关行按当次官方规定核实。
原文来源:康瑞通微信公众号